發(fā)布時間:2019-01-24
資產租賃信息披露
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| 
      標的名稱  | 
      南塘風貌街北段4號樓林沚樓租賃權項目(重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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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| 
      498.57萬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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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| 
      出租標的地址  | 
      南塘風貌街北段4號樓林沚樓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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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面積(㎡)  | 
      4808.08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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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用途  | 
      商業(yè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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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年限  | 
      8年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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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租期限  | 
      無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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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證信息  | 
      溫房權證鹿城區(qū)字第813870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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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| 
      空置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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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評估情況  | 
      評估機構  | 
      溫州兄弟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溫州誠達資產評估事務所(普通合伙)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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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基準日  | 
      2018年6月20日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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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| 
      已備案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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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披露事項  | 
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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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方基本情況  | 
      名稱  | 
      溫州市安居房開發(fā)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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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地(住 所)  | 
      溫州市南塘住宅區(qū)一組團1幢四至六層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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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 | 
      吳晨宇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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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統(tǒng)一信用代碼/組織機構代碼  | 
      91330300145057112C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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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情況  | 
      姓名  | 
      李瑞士  | 
      聯(lián)系電話  | 
      88380202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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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  | 
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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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郵政編碼  | 
      325000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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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地址  | 
      溫州市鹿城區(qū)南塘五組團16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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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3698738@qq.com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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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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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出租方?jīng)Q策文件類型  | 
      董事會決議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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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單位  | 
    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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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| 
      溫州市名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議決議[2018]37號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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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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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、信息披露期滿,若有效投標人少于三家時,本項目招標失敗,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。 2、信息披露期滿,如征集到三家及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,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: 招投標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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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方式說明  | 
      (1)、投標保證金:投標截止時間前,投標人應交納保證金:50萬元整,經(jīng)確認后獲得投標資格;逾期未交納的,視為放棄。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,中標人須同時補足差額部分的履約保證金至招標人指定賬戶。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確定中標人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,需到溫州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退款手續(xù)。 (2)、租金及支付方式:首年租金為中標成交價為準,首次支付租金為半年租金,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繳清。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,先付在第一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。第二年起,租金實行季度一付,先付后用,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。租金從第三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%;從第六年開始,重新評估,按市場評估價標準執(zhí)行;第八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增加3%;乙方必須全數(shù)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使用。 (3)、履約保證金: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中標成交價的40%(取整數(shù))作為履約保證金,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。若由該租賃區(qū)域內的原承租單位獲得標的物承租權,則10%為裝修保證金(提升保證金),30%為合同履約保證金。 (4)、合同年限:8年 (5)、裝修免租期:無 (6)、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:甲方除收取租金后開具給乙方房屋租賃專用發(fā)票的相關稅費由甲方自行負擔之外,其余因房屋租賃行為和乙方經(jīng)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規(guī)費,以及水電費、通訊費等,均由乙方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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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保證金設定  | 
      保證金金額  | 
      50萬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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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時間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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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報名截止前交納,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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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方式  | 
      銀行轉賬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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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納賬號  | 
      收款單位:溫州聯(lián)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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賬號:741000120190008644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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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戶行: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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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證金處置方式  | 
     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,在中標人確定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;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扣除相應費用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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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了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,中標人須同時補足差額部分的履約保證金至招標人指定賬戶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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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條件  | 
    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| 
      首年租金為中標成交價為準,首次支付租金為半年租金,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繳清。第二期起租金實行季度一付,先付在第一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。第二年起,租金實行季度一付,先付后用,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個月一次性付清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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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遞增  | 
      租金從第三年開始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逐年遞增3%;從第六年開始,重新評估,按市場評估價標準執(zhí)行;第八年租金以上一年度租金為基礎增加3%;乙方必須全數(shù)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權使用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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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約保證金(租賃押金)設定  | 
      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中標成交價的40%(取整數(shù))作為履約保證金,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招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。若由該租賃區(qū)域內的原承租單位獲得標的物承租權,則10%為裝修保證金(提升保證金),30%為合同履約保證金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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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| 
      受讓方除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房屋租賃專用發(fā)票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自行負擔之外,其余因房屋租賃行為和承租方經(jīng)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和規(guī)費,以及水電費、通訊費等,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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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 | 
      詳見招標文件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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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| 
      1.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; 2. 投標人信用報告中須無不良負債余額記錄(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業(yè)信用報告為準); 3. 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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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披露事項  | 
      詳見招標文件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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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期  | 
      信息披露期  | 
    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,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(xù)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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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期滿后,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| 
      變更公告內容,重新發(fā)布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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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權交易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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